水电管理制度水电管理制度 1 一、节水、节电管理的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节约的好习惯
2、实行以总务处为主和各部门(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
总务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节水、节电的管理和监督
各处室、年级、学科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节水节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全校水电表均由总务处管理
水电表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和维修,均由总务处负责
二、教室、实验室、办公及公共场所水电管理
1、教室、实验室的灯光照明、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可根据光线情况适时开关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空调使用严格执行《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3、教学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班级负责管理,年级监督
公寓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楼管人员负责管理
科教楼、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处室、学科负责管理
1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门卫人员管理,2 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楼管人员管理
4、学生晚上放学或大休离开教学楼后,年级应检查水电情况,年级检查无误后,再由门卫人员负责 1 号教学楼水电,楼管人员负责 2 号教学楼水电,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5、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楼顶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路灯开启时间由总务处根据季节和自然采光情况确定
6、未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厕所灯等由门卫负责开关、报修
7、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用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8、家属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及绿化用水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9、家属户、食堂、超市要在每季度初十日内到会计室缴纳水电费,逾期不缴费的,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 1%的滞纳金
三、节水、节电管理措施
1、 节水、节电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