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管理制度水电管理制度 1 一、节水、节电管理的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节约的好习惯。 2、实行以总务处为主和各部门(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总务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节水、节电的管理和监督。各处室、年级、学科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节水节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全校水电表均由总务处管理。水电表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和维修,均由总务处负责。 二、教室、实验室、办公及公共场所水电管理。 1、教室、实验室的灯光照明、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可根据光线情况适时开关。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空调使用严格执行《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3、教学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班级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公寓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楼管人员负责管理。科教楼、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处室、学科负责管理。1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门卫人员管理,2 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楼管人员管理。 4、学生晚上放学或大休离开教学楼后,年级应检查水电情况,年级检查无误后,再由门卫人员负责 1 号教学楼水电,楼管人员负责 2 号教学楼水电,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5、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楼顶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路灯开启时间由总务处根据季节和自然采光情况确定。 6、未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厕所灯等由门卫负责开关、报修。 7、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用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8、家属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及绿化用水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9、家属户、食堂、超市要在每季度初十日内到会计室缴纳水电费,逾期不缴费的,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 1%的滞纳金。 三、节水、节电管理措施。 1、 节水、节电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任务。全校上下要齐抓共管,将措施落实到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纳入岗位职责考核,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年级、学科、班级是本部门节水节电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的节水节电工作。 2、总务处负责各楼宇水电使用数据的编写和建档工作,对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3、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等要尽量使用自然光。真正做到室光线充足时不开灯,无人不开、人少少开、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