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校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 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交三年用 3 年时间组织 11000 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我省将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学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制度,并鼓舞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积极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从 2024 年起,我省将用 3 年时间组织 11000 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间给予高校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见习单位承担 60%,地方财政承担 40%。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法律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加强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推动高校普遍实行订单式培育,确保高校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加强高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仔细做好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的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意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予以积极配合。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不低于 400 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就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鼓舞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省政府鼓舞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占在职职工总数 30%以上(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 1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信贷支持和 50%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鼓舞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制造条件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作用,加强人才培育和储备。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工作中,要引导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并承诺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 2024 年内给予6 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开展在岗培训的,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