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泥土购销合同 3 篇混泥土购销合同 1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法律规范与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士韵家园二标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红临路、浦星公路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新龙华分公司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上述单价已包括运输费和泵车费,如不用泵车单价扣 20 元/m
用 45 米(不含 45 米)以上泵的混凝土单价在原单价基础上加 5 元/m
2、约定事项:在施工中若加 UEA 或 HEA,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提供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计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供方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三天确认供应量,必须在每月26 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
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预拌(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每月结算一次,20xx 年春节前付 30%至 50%的砼款,结构封顶(20xx 年 5 月)后的第三个月(20xx 年 8 月)付清总砼款的70%,余款在结构封顶后的随后 6 个月逐月按比例付清,即全部砼款最迟在 20xx 年春节前付清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有权解除合同,及时告知上海市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如有特别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