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供货合同(集合 7 篇)煤炭供货合同 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就煤炭买卖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所售各批次煤炭均必须符合下列规格及质量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灰份(Ad)≤ 硫份(St)≤ 计量水份挥发份(Vdaf)17~28% 粘结指数(G 值)≥80 三、甲方以汽车运输方式将煤炭运至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费及卸货前其他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所交付的煤炭数量以乙方过磅计量为准,如甲方有异议,应在卸货前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在异议提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过磅地点过磅,并且以该磅过磅的结果为准
五、甲方所交付的煤炭质量检验结果以乙方为准
如甲方有异议,双方共同取样,交煤监所化验,以煤监所的化验结果为准
六、煤炭初始单价为 1340 元/吨(含调节基金、含增值税的一票包到价),预付货款 500 万,然后随发货量支付
1、灰份 Ad 的增减价: ①、区段一(Ad 13%部分),按 800 元/吨结算
2、硫分 St 减价条款: ①、区段一(St≤1
40%部分),St>0
80%从 0
80%起每升0
10%减价 3 元/吨
②、区段二(St>1
40%部分)从 0
80%起每升 0
10 减价 5 元/吨
3、粘结指数 G 值的减价条款: ①、区段一(G≥80 部分)扣价一:G 值≥80 不扣价,否则每降 1 减价 3 2 元/吨
②、区段二(75≤G 需方(乙方):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煤经巨鹿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根据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方案,特制订我校与 签订煤炭合同,由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品种及数量 甲方供乙方 煤 吨
二、供货价格及说明 根据采购中心招标价格每吨 元,(其中包括煤炭运输、检测、开票、过磅、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