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特约维修服务作业标准 物业公司特约维修服务作业标准 1
目的:法律规范特约维修服务的运作程序,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范围:适用于重庆分公司
定义 特约维修服务指由业主主动提出,由维修人员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由业主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名并确认维修质量和维修服务费
1 工程部主管负责安排特约维修服务工作,并检查服务质量
2 维修人员负责为业主提供优质维修服务
3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维修服务费用,并进行业主回访
方法和过程控制 5
1 物业服务中心须对业主要求的特约维修服务进行记录,维修人员按约定时间上门服务
2 一般情况下,维修人员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特别原因,须与业主约定服务时间
3 维修人员进行室内维修服务时,应随身携带工作护垫及脚套
4 维修过程中如发现业主室内存在安全隐患,须向业主指明,并向物业服务中心汇报,实行措施,以消除隐患
5 维修服务完成,请业主在《维修服务单》的业主签名栏签字确认
6 物业服务中心定期对特约维修服务进行回访,每月回访率须保证在 50%以上(以《维修服务单》数量记),人工费超过 200 元的维修服务须上门回访;每月对服务需求进行总结分析,填写《业主服务分析报告》报部门经理
7 如业主提出《服务项目表》以外的服务需求时,部门经理根据部门能力决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报公司营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相关文件 KFCQ0801《服务项目一览表》 7
质量记录和表格 KFCQ0801F2《客户服务单》 KFCQ0801《服务项目一览表》 : 篇 2:创国优上墙制度:维修服务法律规范 创国优上墙制度:维修服务法律规范 1
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认真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通知 5 分钟内赶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