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编写、清运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10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11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3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 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实行停水、停电、
等催缴催改措施;4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7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