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通用 15 篇物业服务合同通用 15 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服务合同 1 甲方: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泉海 住址: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 6 号 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民族:住址: 为了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名称:西景园﹒新港湾;坐落位臵: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 1 号新港湾 楼 单元 室;物业(房屋)类型:住宅、商房、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区域四至:东依公路局家属院城墙、南至西景园 8#、27#楼、北西沿城西路;物业服务企业: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道、公共楼梯间(电梯间、管道间)、户外墙面、屋面、计入公摊的露台; (二)由单幢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各类共有水电管线、信报箱、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 包括围墙、各类水电管线及管沟、池井、水泵、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消防设施、计入公摊的露天停车场、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园林景观、计入公摊的花园、道路、垃圾中转站、业主委员会用房、传达室、警卫室等。 第三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设单位所有: 1、地下车库;2、不计入公摊的露台;3、不计入公摊的花园;4、不计入公摊的露天车场; 5、不计入公摊的门卫及大门;6、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办公楼、设施设备;7、开发建设单位所持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开发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