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及市场改造方案 为改善和提升镇环境和管理水平,法律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经济,确保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消费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总体要求和“城乡统筹、以城带乡、规划引导、法律规范整治、建管并举、长效管理”工作思路,结合城市管理“三治”工作要求,以环境卫生整治和市场法律规范建设为重点,加强“四化”(洁化、美化、绿化、法律规范化)建设,使环境面貌得到彻底改观,并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镇环境卫生整治及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环境卫生整治及市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1、划行规市
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健康路、新开路辅助交易功能,做到划行规市
2、整治有序
对信用社周边、峰山大道路边零散经营点进行取缔并将其纳入整体市场,使市场经营法律规范有序,摊点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干净
3、交通畅通
解决市场及周边交通拥堵问题,根据城市“三治”工作要求,确保交通畅通
4、建章立制
充分发挥建设整治理事会的作用,建立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管理模式
坚持整治和建设并举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面建立“政府主导、理事会运作”的市场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
四、工作任务 (一)市场及市场周边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1、在原有农贸交易市场基础上扩大经营范围,新增健康路、新开路为经营区域
将峰山大道信用社周边农副产品交易点、水果摊点及文明路零散摊点纳入新市场内,严禁在其他街道摆摊设点
2、整治后的市场将按职能划分区域,分别为:水产交易区、牲肉交易区、禽肉交易区、卤食品交易区、屠宰区、副食品产品交易区
其中水产交易区、牲肉交易区、禽肉交易区、卤食品交易区、屠宰区统一安置在老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