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物品管理条例 班级管理条例 班级物品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班级物品管理,确保训练教学正常进行,增加同学喜爱集体、爱惜公物的良好品德,制定班级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方法,请各班级和全体同学认真执行
一、班级物品包括: 门、窗、灯具、电风扇、空调、饮水机、广播设备、电教设备、课桌椅、黑板、讲桌、墙壁开关、打扫卫生工具等
二、班级物品摆放: 1
讲台上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台面洁净无尘
扫把、垃圾桶、水盆、拖帕放在指定位置,垃圾桶要保持外观洁净
擦桌布统一放在不惹眼的地方
同学离开教室时将桌椅摆放整齐,椅子塞在桌子下,出操、课外活动时同学课桌上不放任何物品
三、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一)门窗管理: 1、门窗玻璃保持完好(包括教室对应的走廊窗玻璃); 2、下列状况必需关好窗户: 放学后教室没人;刮风天气;冬季;节假日或寒暑假
3、门窗、玻璃损坏(无论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必需准时报总务处修理
4、门窗、玻璃损坏赔偿方法:门窗损坏视程度轻重赐予赔偿; (二)桌椅管理: 1、班级桌椅保管责任人是使用者(同学); 2、不准在桌面上刻字、涂画; 3、不准在桌子上走、跳; 4、教室内桌椅应按要求摆放,如工作需要(考试、活动等)需撤出一部分桌椅,必需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5、班级新增同学,由班主任签条到政教领取桌椅,同学转出,桌椅原则不交回,由班级保管,如需要交回政教处,需经政教处同意,但交回的桌椅必需完好; 6、不准私自外借班级桌椅
7、桌椅损坏处理方法: 在桌子上走跳的,在桌面上乱刻乱画的,按程度赐予班级扣分; 桌椅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按损坏程度赔偿; 班级桌椅损坏找不到损坏人的由班级按价赔偿
(三)灯具管理: 1、同学不准私自拆卸、修理、安装灯、灯具和开关,如有损坏准时报总务处修理
2、灯具、灯自然损坏,总务处无偿修理,丢失或人为损坏,按价赔偿,有意破坏,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