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买卖合同(12 篇)瓷砖买卖合同 1 出卖人: 贵州永蓝防水节能有限公司 买受人: 山东紫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贵阳 签订时间:20xx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 2 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按规定包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 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货方式、地点:一次交清,至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甲方负责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卸货由乙方 负责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双方在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验收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5000元 作为定金,待货物到场后转作货款支付给甲方
根据实际货物到场数量验收合格后乙方支付甲方全部货款
第十一条材料退换 1、根据乙方工程现场施工要求,本次采购数量只是暂估
所购材料根据乙方使用情况可多退少补,退货金额按采购价格计算
2、验收时出现的破损等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的货物,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验收中,假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 三 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4、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无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