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集体用餐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集体用餐的通知(一)关于复工期间教工餐厅供餐服务的通知 各位教职员工: 为确保学校食堂的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到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人员集中在学生食堂用餐,分流人群,更好地服务师生,自 2024 年 3 月 6 日(周五)起行政楼教工餐厅将逐步恢复供餐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供餐时间 自 3 月 6 日起,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开放。 早餐:7:309:00 (3 月 9 日周一起供应) 午餐:11:0012:30(3 月 6 日周五起供应) 二、供餐形式 堂食和外带,供应 A、B 套餐,早餐为 5 元,午餐和晚餐为 15 元。 3 月 6 日 午餐 A 套 红烧鸡块 肉糜烧豆腐 白灼菠菜 开胃小菜 午餐 B 套 本帮酱鸭 莴笋炒肉片 香菇菜心 开胃小菜 3 月 9 日 早餐 A 套 豆浆 菜千层饼 奶香刀切 早餐 B 套 米粥 鲜肉菜包 油条 鸡蛋 三、就餐提示 (一)餐厅暂停各类活动用餐和送餐服务,暂停自助餐和自选餐。 (二)前来餐厅就餐或取餐请带好口罩,餐前洗手、错峰就餐、间隔入座、分散排队。 (三)餐厅根据 A、B 套餐分为两队,教职工可根据自己选择,在指定窗口排队取餐。 (四)为方便教职工选餐,后勤保障处将通过提前公布每周菜单。 (二)东莞企业复工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通告 当前,我市即将进入复工复产高峰期。为有效防范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人群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就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食堂强化集体用餐安全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开展联防联控。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食堂要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来莞员工组织排查。发现有 14 天内来莞的湖北等疫情高发地人员、14 天内曾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的人员,以及有确诊病例接触史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 14 天的措施。 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必须对每一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具备掌握基础防护技能;每餐次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发热(37.3 度以上)、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立即责令停工并及时就诊,在确诊非新冠肺炎前不得复工。 三、加强食材源头控制。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野生动物或经营野生动物制品,采购鸡、鸭、鹅、猪、牛、羊等肉及肉制品和蔬菜水果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四、法律规范食品加工制作。供应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