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购销合同合集 15 篇石料购销合同 1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料,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本工程中所有的沙、石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进料,否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金额为违约进料所产生的费用的两倍。 二、甲方所提供的沙、石料的质量必须经过业主、乙方所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供料,供料品质必须一致,出现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为造成损失的双倍。毛石规格由业主,乙方认可即可。 三、数量:乙方向甲方暂定沙 6000 立方,单价 50 元/立方米,计 300000.00 元。公分石 15000 立方,单价 50 元/立方米,计 750000.00 元。毛石 3000 立方,单价 28 元/立方米。计84000 元,合计 11340000 元(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首先预付甲方材料款伍拾万元,其余的按进度的 60%支付,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检收合格后六个月付清。 五、在材料的运输、堆放、施工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无论市场怎样波动,各担风险。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反,若出现单方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石料购销合同 2 为了协调好沙石料采购方(甲方)和沙石料出售方(乙方)的关系,确保沙石料的充足供应和资金的足额清算,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沙石料买卖合作期限为半年,即从合同签定之日起,满六个月为双方合作的终止期限。 二、合作义务: (1)甲方应需求量明确划定沙石料场内的沙石料作为半年合同期内的用料库存,并预付给乙方 元做为定金。 (2)乙方接受定金后,不得转卖甲方指定的现有库存沙石料。 (3)经双方协商石料每立方米 元,价格一次议定,双方不得中间抬价或压价。 三、数量、质量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石料 方,沙料 方 (2)石料直径不得大于 15 立方厘米,沙料含土不得超过 %。 四、结算方式: 每十五个工作日双方结算核对一次,经双方确认质量,数量符合要求后,由甲方付给乙方 50%料款。待石料采购总量完成后,料款全部结算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