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委托房屋合同(必备 7 篇)篇 1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委托方: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天津市有关地方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 的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二、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三、租金及租赁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屋的租金为 人民币。该房屋的最短租赁期为 。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叁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叁个月,若该房屋到期尚未租出且房主要求续期,甲方须在到期前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签约连锁店;若不要求续期,需再到期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签约连锁店。 五、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出示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和房主身份证件,有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件由乙方留存复印件,但授权委托书要留存原件;法人产的房屋应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3、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在实地看房过程中交换联系方式或私下成交,否则将视为中介成功,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佣金。 六、乙方义务 1、委托期间,乙方如实将房屋信息在日内上网发布,并由连锁店积极推举,负责带客户看房、如实介绍该房屋的基本情况,积极与承租方和甲方沟通,并协调相关事宜。 2、该房屋出租后,乙方负责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就房屋出租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 3、假如租赁成功,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代收房租的有偿服务。服务费按代收房租总额的 10%收取。 七、服务佣金 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收到首期租金或定金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收费标准根据房源所在地收费标准收取。 八、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短信以及其他服务项目。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或根本性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均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