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机械设备租赁协议 3 篇简单机械设备租赁协议 3 篇 1 甲方(出租方):乙方(租用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乙方因公路施工生产需求,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概况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日期: 设备运转台时: 设备数量: 作业用途: 最低生产能力及质量标准: 使用地点: 进场时间: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于年月日将设备运抵乙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乙方施工生产不需用时为止。 第三条租赁机械调遣费和操作手工资 1.租赁机械的进退场调遣费由乙方承担。 2.机械操作手由方委派,费用由方负责,每月工资元。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租赁单价 1.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的不同,在“年度租赁设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调%。 2.机械租赁单价执行股份公司或工程处制定的“年度租赁设备最高限价”。单价定为:元/月;元/台班;元/立方米;元/台时;元/吨。 3.以为计价标准租赁时,甲方设备的实际作业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或乙方规定的定额产量,否则乙方将根据定额标准在租赁费结算时给予扣除。 4.合同期内,除月租设备外的设备停驶费自负,不负责因自然或非自然因素造成的设备停驶费用。 第五条燃油 1.月租设备的燃油费用由乙方负责(主油),甲乙双方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核定该设备的最高油耗量,经双方核定该设备千克/小时,如在使用时油耗超定额,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2.采纳台班、台时、计件为计价标准时,燃油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规定 1.月租设备每天工作小时以上为 1 个台班,不足时按实际台时统计支付费用。 2.合同期内,甲方设备由乙方统一管理使用,乙方下达合理生产任务,甲方应听从指挥调遣,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按乙方规定的时间、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当日施工生产任务。 3.甲方应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时间(费用自理)。 4.甲方操作手应遵守乙方规定,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承包的路基、结构层、桥涵等设施损坏,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租金结算 甲方根据乙方每日签发的机械作业单为结算凭证,每月日结算。 第八条安全生产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