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服务合同 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大厦地上 层、地下 层
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 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 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
明细如下: 人员工资 其中:保洁员 8 名,解说、导办员 5 名,水电维修工 2 名,弱电系统维护工 1 名,秩序维护人员 11 名
以上合计 27 人,月工资 元,全年共 万元
其它费用 万元 1、社会保险: 万元×32
5%= 万元
2、福利费: 万元×2
5%= 万元
3、保安着装费: 人×500 元/人= 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 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 万元×4%= 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