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五五普法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孟办发〔〕31 号文件精神,结合粮食系统工作实际,现将我局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和自评情况(分值 100 分;自评 97 分)(一)组织领导(分值 16 分;自评 16 分)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孟发〔〕17 号)(以下简称《规划》)和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24次会议《关于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我局于及时成立了以师伟平局长任组长、三迈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法制宣传教育(分值 30 分;自评 30 分)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县粮食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现行的粮食法规政策深化广泛地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积极推动依法管粮、依法行政
每年有计划的安排己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二十四户经营户进行粮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并对其《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进行年度审验
每年在县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工商、卫生、质检、商务、教育、畜牧、检验检疫、农业等部门,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宣传
同时我局印制以粮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常识;防虫、防鼠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单 600 份
在县城十字路口设立粮油安全咨询台,向广阔消费者宣传粮油安全知识
(三)法制化管理(分值 15 分;自评 12 分)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县粮食局工作管理制度》、《县粮食局行政许可配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