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区域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根据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责权统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1、甲方授予乙方代理销售权利,根据乙方的销售实力,为乙方提供相应数量手机卡;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领导、安排下开展业务工作,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否则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数量酬金
二、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 甲方授权乙方在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咨询服务; 根据销售量付给其酬金,每张手机卡提成 15 元,不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 甲方为乙方划定销售区域,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允许情况下不得私自越区销售; 甲方负责协调校方相关部门关系,使乙方获得基本的宣传、销售权利; 甲方需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按时给乙方发放酬金,不得无故推迟或延期; 2、乙方: 乙方领取手机卡时,每张卡需向甲方上交押金 50 元,并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交由甲方扣押,直至解除协议期; 乙方根据本人经济实力及销售实力适量领卡,不能过量领卡,所领卡销售量要完成 85%以上,否则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未销售的`卡,每张卡扣除 15 元酬金; 乙方做销售工作时,需完整登记客户相关信息,办理手续满足甲方要求; 乙方进展入网新生客户时需在其录用通知书上标记“已办理”字样,若发现客户所持录用通知书已标有“已办理”字样,则不能再次向该客户销售新生手机卡
若出现重复办理想象,每重复办理一张则在代理商酬金中扣除 50 元; 在销售过程中,若因乙方个人销售方式原因与校方或第三方发生冲突,由乙方自行解决
若乙方出现影响公司形象行为,视情节轻重则扣除酬金
若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扣留押金; 乙方不得违反公司销售政策,如:为增加销售量,在酬金中拿出部分金额补助客户等违规促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