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买卖合同集合八篇买卖合同 篇 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冰箱并提供给乙方用于陈列甲方产品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一、 提供数量: 型号 台; 二、 为保证双方严格执行本协议,乙方应缴纳冰箱押金:人民币 元/台; 三、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冰箱后一个月内,依双方约定将冰箱投放至终端客户
自乙方将冰箱全部投放完毕之日起,甲方每月给予乙方“当月出货金额*2%”的金额做为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每月返还乙方冰箱保证金上限为“140 元/月/台*检核合格台数”;该保证金发放累计总额达到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总额即(元/台)后不再发放
该保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发放一次,保证金每月应返金额由甲方核算出明细后,于次月依此明细将应返金额直接返还入乙方帐户; 四、 乙方投放至终端客户的冰箱内必须完全陈列甲方饮料产品
乙方投放完毕当月,需向甲方提供投放终端客户明细,每月必须接受甲方人员实地拍照检核并保证乙方或终端客户达到陈列要求,如有发现未按双方约定进行陈列,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 100 元/台/次做为违约金,并在 3 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冰箱、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已支付之履约保证金; 五、 若双方解除经销协议,则自解约之当月起停止按月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余款及押金将在甲方与新客户签订此协议后无息退还,同时乙方负责退回甲方全部冰箱; 六、 如投放终端客户有变更,乙方需在与新的终端客户签署《终端冰箱投放、陈列协议》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协议复件及变更终端客户信息; 七、 双方合作期间,冰箱保修期为 3 年,在保修期间冰箱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直接与冰箱厂家洽谈维修,若是非质量问题损坏,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冰箱使用 3 年后依冰箱使用情况方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做报废处理,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