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产合同集锦 6 篇房产合同 篇 1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固定:联系电话:固定: 手机:手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编:邮编: 居间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鉴于: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内容及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 居间是指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和媒介服务,甲乙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居间行为完成,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协助办理权证代理人,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拿到新房产证,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2、如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己方对丙方的委托协助办理权证的,委托期限自丙方收到解除委托的通知时终止;丙方仍可代理未解除委托一方从事委托事项。解除委托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3、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买卖合同》的,本合同同时解除。但甲乙双方仍应依照合同/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条标的房产成交价格 甲、乙、丙三方确认,标的房产成交价格为元,成交价格包括房价款以及装修补偿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佣金及支付 基于丙方成功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 佣金: 2、 甲方:总房款的%,计元;(大写:) 3、 乙方:总房款的%;计元;(大写:) 4、 2、协助办理权证过户的服务费: 5、 甲方:元;(大写:) 6、 乙方:元;(大写:) 7、 3、其他咨询代办费用:元。(大写:) 8、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上述费用。 第四条税费承担及缴纳方法 甲乙双方知悉存量房买卖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项目及计算方法(详见《费用清单》),并同意由丙方代收代缴;税费的承担方应在产权登记转移前向丙方将己方应承担的税费足额交付丙方。 甲乙任意一方解除《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丙方应在资金监管银行退还交易结算资金时,向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