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3 篇校园安全的建议书 篇 1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不同于一般的治安问题,涉及范围广,社会反响大,危害后果不可低估。由于学校和学生的特别性,学校的安全管理与消除隐患工作,具有仲裁性、长期性的特点,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校园的安全至关重要,是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保障。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所有组织到学校外活动的都要需经教育局德育科审批。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具有资质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各带班老师要负责到底。 学校必须仔细贯彻《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加强保卫工作,以保证师生和财产安全。全体教工必须仔细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创安和防火意识。学校必须建立“创安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校园内一切土地、房舍、动产、不动产、花草林木和公共设施等公物均应爱护,不得任意侵害和私人占有。使用和移动公物,须经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和移动。加强学校门卫和来客登记工作,管好大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