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顾问协议书三篇顾问协议书 篇 1 客户名称: 签定日期: 负责人: 档案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黄远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
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假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假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醛八媸绷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鷅、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税务顾问在处理 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