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合同集合五篇经营管理合同 篇 1 甲方:县电力公司**供电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销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供电所 20xx 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服务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辖区内电力设施维护、巡视、表计抄收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内部管理协议。 一、管理形式:工效挂钩、月核年兑。 二、管理范围: 甲方将 台区的 10KV 网络、配电设备设施及其 0.4KV 以下的线路、户表等项目的维护、巡视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执行。 三、经济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经济指标考核表(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指导性指标考核 考核按售电收入、售电均价、线损、抄表户数、主管业外收入、维护等六项指标进行。 (1)售电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30%。按完成售电收入的80%为猎取工资的起点,根据比例拿取售电收入工资,完成计划售电收入可拿 100%售电收入工资,超出计划售电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电收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 120%。 (2)售电均价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15%。售电均价=售电收入÷售电量,以完成售电均价的 80%为猎取工资的起点,根据比例拿取售电均价工资,完成计划售电均价可拿 100%售电均价工资,超出计划售电均价仍按比例增加售电均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3)线损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15%。根据完成比例拿取线损工资,完成计划线损可拿 100%线损工资,超出计划线损仍按比例增加线损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 120%。 (4)抄表户数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25%,根据每抄表一户猎取抄表户数工资。 (5)主营业外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5%。按完成主营业外收入比例猎取相应的主营业外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6)维护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10%。对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每起扣减维护工资费用的 25%,因维护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维护工资。 (7)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加权平均数的 80%的,做待岗处理,只发 300 元基础工资,并限班学习直至重新上岗。 2、约束性指标考核 (1)服务与投诉: 对用户反映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所领导,未及时处理和未上报的每次扣 50 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其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若投诉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投诉到供电所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50 元;投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