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统计局 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根据市双抽办的相关要求以及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统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特制定 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检查对象随机选定。我局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将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根据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由我局执法一线人员组成的统计执法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将我局统计执法专业人员建库管理,并每年做好更新维护工作。在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根据随机抽取方式,从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库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 检查对象为全县 2024 年 3 月 1 日前入统的四上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 5%。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成立县统计局 2024 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僧林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由赵芬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 2024 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根据现有的检查人员库进行抽取。 3.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三)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执法检查要求 (一)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定程序进行。严格落实局《行政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