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转让合同 2 篇(土地耕种合同) 下面是我分享的耕地转让合同 2 篇,以供借鉴
耕地转让合同 1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非耕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位于 乡 村 组 亩非耕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非耕地使用权为长期转让
三、转让价格 转让非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
甲方相关非耕地使用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
补偿金为 元人民币
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纳现金方式一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非耕地使用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让非耕地使用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非耕地使用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非耕地使用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非耕地使用权后取得新的承包关系
4、乙方获得非耕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转租、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等权利
5、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当保证其家庭成员不得干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和其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转让总价款的 20﹪
2、假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除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加倍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