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的介绍信落户的介绍信 1xxx 派出所: 兹有我公司职工 xxx 与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南路 xxx(初婚)于20xx 年 x 月 xx 日结婚,于 20xx 年 x 月 xx 日生一男孩,取名为xxx,系第一胎,现申请给儿子 xxx 上户,请给予办理上户手续为盼。 特此介绍。此致敬礼!介绍人:xx 20xx 年 x 月 x 日落户的介绍信 2xxxxxx: 兹 介 绍 我 公 司 ( 经 理 /XXX)(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码 :XXXXXXXXXXXXXXXXXXX)前往你处办理某某事宜,请予接洽为感。 此致敬礼 XXXX 公司 年月日 延伸阅读:单位落户证明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 2 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 2 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假如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