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文学习的过程与方法 分析新课标提出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以及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其实还是包括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的总目标,结合语文学习的实际经验,我们便可清楚,语文课要教的最基本的最主要的内容不是一篇篇的课文而是语文“知识与能力”
天下文章的数量是无限的,但语文知识与能力却是有限的,一篇篇课文只有作了我们要教的“知识与能力”的载体,真正作了“知识与能力”的例子,文章就有了教完的时日了
二、语文“知识与能力”在哪里 过去的语文教学大纲,比较重视语文的知识传授,诸如标点符号、语法修辞、表达方式、文体知识等等,但新课改鉴于过去语文教学中过分追求知识的倾向,现在强调“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
”而且规定,“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
课标制订者对语文知识的淡化、漠视甚至放弃这种矫枉过正的做法,直接导致了语文老师不知语文应该教什么问题的发生
我们反对的是把语文知识当作语文教学的目的以及机械传授语文知识的教学方法,并不反对语文课所需要的
所以,当前不是淡化、放弃语文知识,恰好相反,我们要讨论整理过去的语文知识,开发新的知识,整合构建语文学习必需的真正对学生终生有用的语文知识,形成体系,以此支撑起语文学科
没有了属于语文自己的“知识与能力”体系,语文课程便失去了独立成科的意义
所以,当务之急是讨论建构语文“知识与能力”体系,这需要专家、讨论者和语文老师的共同努力
在这个体系还没有构建起来之前,语文老师不妨回过头去借鉴一下 1992 年修订的大纲
那时盛行的“语文知识树”分为基础知识、文学常识、阅读与写作、文言知识
笔者也曾把 “知识”归纳为:标点符号、语法修辞、表达方式、作家作品和文化常识、中国文学进展简况以及与语言文字有关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标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