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租赁合同(8 篇)设施设备租赁合同 1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自身投资的生产经营性设备(见设备清单)租赁给乙方由乙方在其生产作业区内作业,就相关租赁事宜,经甲、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等各类生产设备(详见租赁设备清单)
2、租赁设备的用途:煤矿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甲方收取租金数额达 1000 万元止,届时全部租赁设备无偿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收取租赁费未达 1000 万元前,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或因其他政策性因素导致生产不能的,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全部租赁设备无偿收回(设备的拆卸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井上接收相应设备),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乙方用旧系统每生产 1 吨原煤,向甲方支付 10元的设备租赁费用;生产数据按旧系统皮带称上显示的数据为准
如出现新、旧系统皮带称数据与营业数据不相稳合时,当旧系统皮带称数据小于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时,按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当旧系统皮带称数据大于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时,按旧系统皮带称数据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30 日前双方对当月旧系统出煤量数据进行确认,在次月 5 号之前,乙方按上述标准上将租金支付甲方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因设备系在乙方矿上,甲乙双方按租赁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交接确认,乙方同意按设备现状对设备予以租赁使用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
乙方不按设备用途使用的,对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