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合同模板合集 9 篇财产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财产生产经营,达成以下共识,特订立本财产租赁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财产租赁 1.1 甲方出租的财产位于登封市的种鸡养殖场和孵化厂,包括全部土地、建筑物、构建物、生产设备、供水、供电、通讯设备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质量、价格等详见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种鸡场结算材料”。 1.2 租赁期限为 16 年。租赁期满前一年。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 第二条 租金及其支付 2.1 养殖场及孵化厂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6%计,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能抵扣所得税) 2.2 固定资产投资额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审定价格确定为合计 3805.20287 万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种鸡一 场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670 万 元 ; 孵 化 厂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为1207.60487 万元,年租金为 79.701 万元。 2.3 因所使用土地为甲方租赁的土地,土地租金(与甲方实际支付的租金一致)作为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并支付给甲方。 2.4 种鸡一场租金起租日为 20xx 年 5 月 1 日;种鸡二场租金起租日为 20xx 年10 月 1 日;孵化场租金起租日为 20xx 年 1 月 1 日。 2.5 年租金每年分两次支付,当期租金到期之日前 10 日内,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将是三个项目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条 财产的交接及维护 3.1 甲方保证设施、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2租赁期满后,依合同附件所载明的财产,剔除乙方投资新购置,更换、扩建的财产。乙方向甲方交还,自然磨损和自然力对租赁财产的外观、质量、等影响,均不构成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财产的缘由。由于设备,设施原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不负责任赔偿。 3.3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在报废期之前的维修与保养及设备正常报废后的更换由乙方负责。因使用租赁财产而发生的电费、燃料费、管理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 4.1 在租赁期内,乙方自筹资金所形成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期满后新增不可移动类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协商价格或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出售,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4.2 本项目资产假如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