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春节加班费”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马年春节即将到来,媒体又帮劳动者算加班费,如果春节 7 天全加班,在北京至少可获 1094 元,在上海至少能拿 1266 元,在重庆则是 977 元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春节加班费”问题
大过年的,谁也不愿意加班,这不是多给俩钱就能“踊跃报名”的
但是,社会运转不能停摆,一些岗位还得有人值守,此时加班费就是一种补偿与安慰
但从网友反馈来看,仍有不少人说加班费是传说,私企老板才不管那一套——要么企业有自定义的标准,要么节后倒休了事
加班这一临时手段被“惯常化”,休假权被强行侵犯,在许多民营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久而久之见怪不怪,甚至还被某些老板美其名曰“敬业”
究其原因,非公资本不断扩大,“上级指导”效力减弱,就业买方市场,劳资天平悄然倾斜
进而,劳动“霸王条款”、欠薪与不缴保险金、忽视安全生产等问题频现,不给加班费只是劳动侵权中的毛毛雨
不少劳动者顾及职位与饭碗不得已“沉默是金”,一些老板却越发得寸进尺
“此消彼长”之下,侵权与被侵权呈现马太效应
对于侵权,劳动保障部门要么“民不举官不究”,要么对维权请求很磨叽
弄“好”了,或能拿到赔偿金,但难免“投鼠伤器”,下场就是卷铺盖走人;弄不好,可能陷入旷日持久的官司
前两年无锡一个小伙,由于经常被企业要求无偿加班,向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后者却表示:想要从劳动部门解决此事很难
两年多时间,他与老东家打了 14 场官司,问题还是没解决
无奈之下,小伙给当地劳动监察大队送了一面“不为人民服务”锦旗
这样的维权持久战,劳动者真的伤不起
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工会能在相当程度上,起到维护职工正当权益、调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劳动立法的作用
但在国内,工会组织的力量仍然孱弱,一些单位甚至根本没有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也好,权益集中维护也罢,仍然停留在试点,这也导致了劳动者面对侵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