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九篇转租合同 篇 1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包(出租)费 转包(出租)土地的价款为每年元人民币
四、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实行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
1、乙方采纳现金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转包(出租)费,以后每年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转包出租费
2、乙方采纳实物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流转费用,以后每年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流转费用
)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包(出租)土地交付收据)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