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车辆买卖合同 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本合同所述车辆的转让及过户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底盘号: 发动机号: 出厂日期:
2、车辆状况: 全新,车辆状况良好
第二条车辆价格、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车价款为: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本车价款
上牌相关费用: 第三条车辆交付 1、车辆已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2、交付车辆时所附相关凭证为: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等
第四条办理过户、转籍相关事宜 过户、转籍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如需要,甲方可予以协助或共同办理
机动车管理部门规定需要缴纳的过户、转籍手续费及相关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缴纳
3、过户、转籍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
2、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前这三年内,乙方保证不将此车辆转让、出租或出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其它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等
特别约定 1、乙方确知本合同所转让车辆只能在 年 月 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提出过户要求,如乙方确实需要提前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办理
2、车辆交付给乙方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这年内,因乙方实际占有、管理并使用车辆,在占有、管理、使用车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
车辆过户前因管理、使用车辆所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