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 1篇)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加强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第三条 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票》。进入设备作业票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车间领导或安监部门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第四条 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第五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办理程序。进设备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的车间提出申请。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道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在以上各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票》存根上,同时签字。车间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进入设备作业票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的作业时,应将安全措施报厂领导审批,厂安全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第六条 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实行抢救措施。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第七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进设备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有权拒绝作业。第八条 作业票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 3 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第九条 在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第十条 对工艺上装催化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