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管网施工合同(整理 11 篇)篇 1:道路管网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沂市钟吾壹号小区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道路等附属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法律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钟吾壹号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钟吾壹号小区内 3、承包方式:采纳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小区一期工程主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化粪池坑。 二、承包范围 小区道路路面工程。 小区内雨污水管网。 化粪池:挖基坑土方及外运、基础夯实、C20 砼垫层、化粪池内防水、回填细砂、分层夯实。 雨污水沉井:基槽土方开挖及外运、坑内整平夯实处理、C20 砼垫层、砌砖、内外抹灰、井圈井盖 电力、消防、燃气、电信等管道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细砂、素土夯实。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纳《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法律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省级标准化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按江苏省 14 费用定额下限计算。不计取夜间施工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总承包服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包干费等费用。其它按省、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如遇政策性调整,其人工费相应调整,其他工程造价不调整。在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相关隐蔽工程,根据现场各有关方签证,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 2、本工程下浮率按 8%进行结算,为总价下浮,但甲供材、甲方认价的工程材料以及独立费不参加下浮。 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量,总表数如超过各标段分表数总和,差额由各标段乙方均摊。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在支付工程款和竣工结算时扣除。 4、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购买的砼排水管、沥青砼、砼化粪池、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等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由甲方认定后,乙方购买、使用;竣工结算价格按甲方认定的价格结算。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材料到现场应报甲方查验,未经甲方查验、与认定不符或乙方私自替换、代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