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集合 15 篇钢材买卖合同 1 卖方: 买方: 乙方因 工程机械矿山设备整机生产项目 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 约 90 吨左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 合同价格 钢材价格合同价为准,需发票加 130 元/吨
第三条 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 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
对该质量异议,以永川区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
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
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提供每种型材的合格证、质保书或检测报告
第四条 垫资金额、垫资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钢材数量 约 90 吨
2、甲方为乙方垫资期限为 180 天从货到乙方场地之次日起计补,垫资货物从提货之日计算资金利息 3% 利息不计复利
第五条 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
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7 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
以乙方指定提货人 吴兆伦 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三天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 3 元/吨/天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