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正规供货的合同(共 12 篇)篇 1:简单版长期正规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 1.2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订单为准。如遇特别情况,乙方无法正常按订单的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像甲方就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 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 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 3.2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 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付款方式:以现金结算,当日结清。如有异常,提前协商。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根据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