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办法总结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维护公司安全,将本公司门卫管理予以明确化、细分化。 2)使警卫人员执行勤务能有所遵循,促使本公司安全警卫工作推行顺畅。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之安全门卫,悉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总务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一般规定 2.1.门卫室地点设置 门卫室应设在人员车辆必须通过的公司大门的'一侧 2.2.服装仪容规定 门卫人员应依规定穿着公司规定之门卫制服,并穿着整齐,不可留须及长发。 2.3.出勤规定 2.3.1.出勤时间 1)勤务进段 A、早班 上午七时至晚上七时。 B、晚班 晚上七时至次日上午七时。 2)各出勤进段排班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次。 3)门卫人员各班轮值及轮休表由管理部另行制订。 2.3.2.出勤管理 1)出勤卡 门卫人员须于上下班适时打卡。 2)巡逻钟卡 门卫人员依公司规定的地点定时巡逻,并每两小时打巡逻钟卡一次,未能适时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主管核准并签证外)以旷职(工)论。情节重大者,依奖惩制度规定办理。 [注]巡逻路线由管理部另定。 2.3.3.出勤交接 1)门卫人员应依规定时间交接,并提前十五分钟换班交接。 2)门卫人员换班时,交班者应填妥《门卫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予接班者后,由换班人员于日志上签名确认。 2.4.出勤管理 2.4.1.出勤时间 1)人员进出的管理,因公外出的凭《公出单》,因私外出的凭《请假单》放行。 2)物品进出凭《物品物品放行单》放行。 3)车辆进出凭《派车单》放行。 [注]人员、物品、车辆等之进出管理依照本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2.4.2.厂区的巡逻与安全维护 1)门卫人员巡逻,应依管理部所规定之警巡路线适时适点巡逻。 2)门卫人员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各门卫保安区内之保安设定事项。 B、各门卫保安区外之保安设定事项。 [注]保安设定事项由管理部适时另定。 3)紧急与意外事故的处理。 门卫人员如遇天灾、火警、人为破坏等紧急或意外事故时,应依下列程序为之: A、立即实行适当措施处理。 B、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110 或 119 等报警手续)。 C、尽快将实际之状况告知管理单位。 4)其他管理单位所指定的工作。 A、下班后外来电话的处理。 B、员工宿舍之人员门禁管制处理。 2.5.注意事项 1)值勤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 2)巡逻时间外,不得无故擅自离开门卫室。 3)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