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租赁合同三篇门店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位于 XX 区经适房的二栋一楼2、3 号门店 号,门店面积约 60 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期 年,自 20xx 年 元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0 日止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公司办公用房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但必须在租赁期满 3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1300 元(大写 佰 拾 元整)
年租金总额为 15600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 7%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
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根据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 3 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 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拖欠房租 30 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