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协议书甲方: C 公司 ( 原则上与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签署即可 ) 乙 方 : ( 身 份 证 号 码 : ) 鉴于:一、乙方于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期间在甲方(含甲方关联公司:A 公司、B 公司,本协议中甲方的含义与此相同))单位工作,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并存在合法劳动关系。二、乙方从 A 公司调动至 B 公司、后又因公司安排调动至 C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乙方从 A 公司及 B 公司离职时未获得经济补偿金。三、现因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现就乙方受甲方指派工作单位变动应连续计算工龄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认,乙方的连续工龄计算起止时间为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除此之外,乙方在 20**年 月 日之前在其他任何单位的工作年限均与甲方无关,不存在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2、双方一致同意,就乙方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期间 年工龄应当计算的离职经济补偿金,由甲方予以补偿支付,标准为每一年工龄补偿 ******元,合计 元。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 2024 年 月 日办理完遗留问题交接手续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于 2024 年 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 元(大写: )。有关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代扣代缴。乙方银行卡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 开户行: 卡 号: 4、本协议是就劳动关系遗留问题的所有安排和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之间确认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纠纷。即便存在未了纠纷或者或有争议,双方也确认予以放弃相应权利,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责任互不追究。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