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承包合同餐饮承包合同 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力求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与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餐饮服务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职工餐、自由餐、接待餐等社会化经营和服务项目,本协议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二、餐费标准 职工餐菜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价格根据双方协定元/份的标准合理计价
如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套餐定价标准可由双方再行协商
自由餐、接待餐等按乙方日常经营价合理计价
三、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为壹年
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和要求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饭菜供应办法:乙方根据双方协商每日工作餐数量送至甲方工作场所; 2、菜式品种每餐应常常轮换一周内尽量做到隔日不重复
3、膳食供应时间:午餐 10:30 —13:30 晚餐 17:30 —19:30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送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4、乙方提供的膳食,应做到价廉物美,安全卫生
5、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每月日乙方凭借甲方上月的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消费单据和甲方结算上月费用,每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所产生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壹万元人民币
4、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其他私人或集体,一旦查出,视为违约,将立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仲裁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