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承包租赁合同 饭店承包租赁合同(1)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 1 项和第 2 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根据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别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
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仔细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