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赁合同三篇饭店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 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日照市菏泽路小孙家村 排 号
出租房屋无质量问题,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饭店经营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年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元)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用于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的各种费税及其他损失赔偿和罚款等
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异议,甲方退还押金全部或剩余部分
押金不计利息不抵租金
如押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税费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
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半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下半年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或收到条
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同时合同解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如产生的水、电、气、取暖、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费,商业经营及其他一切行业管理等税费项目,由乙方自行按时申报登记独立承担缴纳)
租赁期满乙方须足额结清各种自行承担的费用,否则,乙方承担滞纳罚赔责任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乙方可对甲方的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或增设他物,但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要保证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