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赁合同 8 篇饭店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一间门面整体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西区黛眉地质广场西北角饭店一间出租给乙方,面积约 60 平方米,该饭店所有相关设施经双方协商以餐桌、板凳、气罐、气灶、厨房设备、余货等等
第二条:房屋租期每年 ,租期从 20xx 年 3 月 12 日至 20xx年 3 月 12 日,租期为 24 个月,共计甲方享有优先收回权,如乙方继续经营,双方协定该房屋租金至 20xx 年 3 月 12 日不变,但租金一次性付清(注必须在 20xx 年 3 月份前交清),以后一切事宜,乙方、房东双方共同协商
第三条:该饭店出租前的债权、权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期内有权出租,但无权转让该房产,屋内动产可随意支配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根据合同约定将出租价款交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出租总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出租总价款每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陈上述违约责任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根据《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担任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两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饭店租赁合同 篇 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