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精选 15 篇饭店转让合同 1 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房 东(丙方):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清泉大道 A73 号的店铺(原十里香酒店)空房转让给乙方使用,一共七层(一楼所有门面除外)总建筑面积为 1240 平方米左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房屋的产权人为丙方
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年 7 月 1 日,年租为 38800 元人民币,**年 7 月 1 日起每年递增 5000 元人民币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
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费、电费、收视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签租赁合同
三、在甲方收到乙方拆迁损失补偿金后 30 天内甲方将空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工具用具、材料、商品等全部动产由甲方拆除搬走,否则由乙方处置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拆迁损失补偿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元),该项费用不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押金和租金
至房屋交付之日止甲方欠缴的租金应由甲方补缴,若已超缴,超缴的部分由乙方按实付给甲方;押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合同到期,退回押金归乙方所有
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须按期交付房屋,否则应赔偿乙方人民币五万元(50000 元)
五、甲方的“十里香酒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由甲方搬走,甲方在原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乙方接手后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合同生效后乙方须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店铺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但必须遵守原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