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期限 估计租赁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设备送回出租方仓库(适用于承租方自行安排运输)为准,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延长租期,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合同相关的条款自动顺延
第二条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一)押金: 1、提取设备前先缴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押金,于租赁设备退回时,无息退回给承租方
2、押金不可用于对冲租赁期间租金,如承租方有欠款未付清,出租方有权先从押金中扣除欠款后再退还余下押金给承租方
(二)租金:双方签约后缴付设备前承租人先付人民币____作为设备租金
后期租金收到出租方通知后____天内支付
第三条租赁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租赁设备交付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交付地点:苏州市东桥镇聚民路 66 号苏州二建钢结构分公司厂内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保险及责任
第四条租赁需知 (一)租赁期间,承租方需确保租赁设备的完整,并对任何损毁及遗失作出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任何损毁或遗失出租设备的赔偿费用会根据当时再购置同等全新设备的款项包括运费、关税及保险等,并会适当地按折旧价计算
出租方亦保留权利收取因该次损毁或遗失事件而引致之租金损失,直至补购之设备送抵出租方为止
(二)在租用期间,所有设备仍属出租方所拥有
如承租方不履行合约条款或不依指定时间内缴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收回所有出租设备,而一切牵涉的费用需由承租方负责,并有权索偿过期还款利息,月息为一点五厘
(三)在租用期间,未经出租方作出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擅自把租赁设备转移使用地点、分租、转租、抵押、替换或改动租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