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讨论稿) 制定并实施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教育重要地位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然要求,是站在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历史起点运筹谋远,引领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协调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需要
为此,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结合扬州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 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一)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2009 年,全市幼儿园毛入园率为 93
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 99
5%,义务教育入学率为 100%,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为 98
3%,均达到或超过《“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预期目标,提前三年普及了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取得明显进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41
8%,较 2005 年提高了 6
6 个百分点,目标实现程度为 109
主要发展指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优质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全市进一步加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创建力度,努力构建优质教育体系
2009 年,全市已拥有省优质幼儿园 167 所、省实验小学 137 所、省示范初中 114 所、四星级普通高中 11 所、三星级普通高中 17 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13 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 5 所;优质教育资源集聚效应进一步放大,在省优质、省实验小学、省示范初中、省三星级以上高中和省重点职业学校以上学习的学生比例分别达 69%,74%,85%,78%和 93 %,目标实现度分别为 115%,105%,106%,89%和 102%
(三)教育结构调整取得成效教育层次结构趋向合理
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