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协议附件( )中加以列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其用途为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
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4-2、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
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递增 %
4-3、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 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