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对水行政法律法规执法状况调研报告 (一)水资源区域规划及管理基本情况: 1、我县水能理论蕴藏量为 376.94 万 kw,可开发 311.77万 kw,其中中小河流水能理论蕴藏量 112.94 万 kw,可开发利用 67.77 万 kw,现已开发利用 12.082 万 kw,正在开发 52.2 万kw。2024 年以来,我县先后与**江海投资公司、滇能香格里拉分公司、丽江永同发能源投资公司等 10 家企业签定了 28 条河流的开发协议,拟建设 22 座电站,总装机容量 51.05 万千瓦,计划总投资 30.63 亿元。截止 2024 年 6 月底,我县水电站完工项目 8 个,总装机容量 12.24 万千瓦,开工项目 4 个,总装机容量 13.2 万千瓦,计划近期开工项目 2 个,其余项目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累计完成投资 11.724 亿元,其中2024 年 1-6 月完成投资 4816 万元,完成发电量 12092 万度,其中:引进外资电站完成发电量 10553 万度。 2、2001 年我局编制了水资源综合区域规划及水资源功能规划,但均没有实施。县内没有水资源中长期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以及制定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对水资源实行计量收费,没有实施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实施节水措施。 3、取水许可证申请与办理情况。我县办理发电取水许可证 14 户、办理申请发电取水许可证 4 户、办理饮用水 3 户、矿厂 4 户。2024 年度应征收水资源费的发电企业 13 家,因为受电网的影响,发出的电量不能外送,加之网价公司对各个发电企业发出的电量做 18%的扣减,各个发电企业拒交这 18%发电量的水资源费,2024 年度发电量 30180 万度,应收 120.72万元,其中扣减电量 5432.4 万度、21.729 万元,应收98.9904 万元,实收 61.9002 万元,申请缓交 37.004 万元,缓缴部份目前已到帐。2024 年上半年发电量 12092 万度,应收水资源费 48.368 万元,申请缓缴 15.4114 万元,上半年实收32.9566 万元。 (二)根据《取水许可与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省取水许规定》、《**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制定的情况: (1)我县各级水行政部门实施的取水许可的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合法; (2)没有存在越权发放或应发而未发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2、依法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2)水资源费的征缴程序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