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宣传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人大宣传工作是指人大机关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有效的宣传工作是保证党和国家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此,制定本考核方案,旨在法律规范人大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与内部管理。二、考核主体考核主体为人大机关宣传工作和人大代表宣传工作。1. 人大机关宣传工作考核范围人大机关宣传工作考核范围包括新闻工作、网站建设、公众号运营等多个方面。2. 人大代表宣传工作考核范围人大代表宣传工作考核范围包括媒体采访、公开演讲、新闻发布等多个方面。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整体考核和部门考核两个方面。1. 整体考核整体考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宣传工作总体效果评估:包括各类宣传活动参加度、影响力、传播效果等。2.宣传工作管理考核:主要评估宣传工作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组织协调、沟通配合等方面的能力。3.宣传工作质量考核:主要评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独创性、时效性等方面。2. 部门考核针对不同部门的宣传工作特点,制定相应考核指标,进行个性化评估。同时,在设定考核指标时应避开对于工作的过度干预和强化。四、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考核周期为半年,每年进行两次考核。2. 考核方法定量定性相结合,主要采纳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并提供适当的奖惩措施。五、考核责任1. 人大机关宣传工作考核责任人大机关宣传工作考核责任由机关各部门、人大代表议员联谊会、人民网负责。2. 人大代表宣传工作考核责任人大代表宣传工作考核责任由各代表小组和政协委员会负责。六、考核效果本考核方案实行后,可以有效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宣传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和沟通,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可以为制定更完善的宣传管理规章制度提供实际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