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
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开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仔细履行协议
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