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细则 为健全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推动依法行政,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水产品持续健康进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兽药管理条例》《河南省水产亩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二、监管对象全县范围内从事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三、监管目的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监管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等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四、县农业局的监管职责1、负责开展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实行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县级水产科技人员对水产养殖户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引导养殖者科学用药、安全用药。2、负责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县辖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和指导的领导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3、负责我县区水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填写现场执法记录表,安全检查率达到 100%,禁止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入养殖场,保证生产环节用药、投料安全。负责养殖生产环节《养殖记录本》的领取发放,做到每塘一册,发放率达到100%。督促养殖单位或个人做好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4、开展我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制定我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与生产单位和个人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签定率要达到 100%。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禁用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禁用渔药残留的抽...